以“建设‘重要窗口’: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”为主题的第五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(以下简称:学术年会)将于2020年四季度举办,学术年会设学术专场和分论坛两个系列。学术专场“民营经济创新治理高层论坛”由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,浙江工业大学社科联、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会、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联合承办,浙江省浙商研究会协办。现将该学术专场征文通知发布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,围绕“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”的新目标新定位,解读浙江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深层经验、发展规律,剖析问题短板,系统整理浙江民营经济的创新治理模式,充分展示民营经济创新治理“重要窗口”的丰富内容,为推进我省区域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征文选题
★民营经济创新治理的前沿理论与方法;
★浙江民营经济创新治理的“重要窗口”概念、框架与内涵;
★浙江民营企业创新治理的成功经验、模式与“窗口”展现;
★后疫情时期浙江民营经济面临的挑战、机遇与治理;
★后疫情时期浙江民营企业的战略调整与管理创新;
★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素与内在机理及其展现内容;
★浙江民营企业创新治理的典型案例;
★数字经济下浙江民营企业征信的管理创新;
★产业链一体化、高端化、国际化与浙江民营企业发展;
★全球格局变化中的浙江民营经济治理模式创新。
以上为参考选题,征文可围绕论坛主题自拟选题。
三、征文格式要求
1、本次论坛征稿论文一般不超过1万字,摘要200—300字。每篇论文均应有标题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、内容提要和关键词。本次征文活动同时接收高质量的调研报告,字数一般不超过2万字。
2、论文格式请具体参照《浙江社会科学》期刊投稿格式要求。调研报告应区别于一般性总结报告,应是针对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实践中的某个热点、难点、痛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后所形成的报告,格式上基本遵循“序言——现状(调研情况)——问题——路径——对策”基本框架,其他排版格式请具体参照《浙江社会科学》格式要求。
四、征文评审、推选与录用
论坛将邀请本领域权威专家设立专家委员会对提交论文(调研报告)进行严格评审。由专家委员会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被颁发本次论坛优秀论文证书,并向省社科联推荐立项专项课题(立项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,本学术专场共5项)。
五、成果交流
本次论坛录用的论文、调研报告将在本次会议期间开展现场交流,征文及相关讨论成果将由论坛收录并公开出版专场文集。
六、论文征集、评审与出版的时间安排
1、征文统一截止时间为8月20日。
2、专场专家委员会于9月1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向省社科联推荐优秀论文、调研报告。
3、10月30日前完成学术年会专场文集公开出版。
七、征文投稿邮箱与联系方式
1、征文请发至论坛唯一投稿邮箱:PEIG2020@163.com。
2、征文请在首页用单独一页注明作者的姓名、单位、职称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、微信号等详细信息。
3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汤临佳,联系方式0571-88320618。
浙江省中小企业研究会
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
浙江省浙商研究会
2020年4月30日
附:《浙江社会科学》杂志基本格式
一、来稿请附200~3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,客观论述文章的主要观点,不加主观评论和价值判断;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中文关键词3~5个;请将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内容提要、关键词翻译成英文附于文末。
二、文章正文中的标题、表格、图、等式以及尾注必须分别连续编号。 一级标题用一、二、三等编号,二级标题用(一)(二)(三)等,三级标题用1.、2.、3.等,四级标题用(1)、(2)、(3)等。表格的计数为:表1、表2等,表格标题放在表格的上方,图的计数为图一、图二等,图的标题放在图的下方。
三、注释与参考文献、图表规范
文内注释如为对句子的注释,请标记在句子标点符号之后(见下),如为对词组的注释,则标注在词之后(见下)。本刊注释采用上标注与括号注两种方式,注释与参考文献格式如下:
战略是公司价值创造的决定性因素之一,①兼并收购②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一种手段。(许光伟,2007)
注释:
①马克思:《资本论(第3卷)》,某某某译,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,第75页。
②许光伟:《国内学者的马克思企业理论研究》,载《经济学家》2007年第1期,第74页。
参考文献:
1.马克思:《资本论(第3卷)》,某某某译,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。
2.许光伟:《国内学者的马克思企业理论研究》,载《经济学家》2007年第1期。
3.Romer, Paul M., “Increasing return and Long-Run Growth”,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, 1986,94(10), 1002-1037.
所有注释与参考文献须置于文章的末尾,参考文献按作者姓名的拼音顺序编号排列。
四、翻译外国人名请附原文或直接采用原文。专业术语的翻译请尽量简化,较为生僻或可能引起歧义时请附原文。